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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豆藍公園(Doran Regional Park) 後,沿著加州一號公路向南開,
一路上與ABC領隊商量著今夜RV家何處?!

十年前兒子還小時,我們也走過相同的途徑來這裏,
車子都開到 蕾絲角國家海岸(Point Reyes National Seashore) 的遊客中心了,

但是年幼的兒子吵著要回家,對風景是一點興趣都沒有,
無奈之下,我們竟然過門不入,徒留遺憾!

這次再度造訪,我們都不想再錯過,
但是眼見每一個營區外,都掛著 Campground Full 的客滿看板,
難道今夜就要來偷嚐公路旁RV野宿的滋味?

我們一路細心地看著一號公路旁,每一個Turn out
是否有No Overnight Parking 的禁止標誌,
一廂情願地想著若是沒有禁止標誌,就是可以停過夜囉!

邊開邊聊就到了拗力馬(Olema)小鎮,路旁出現了
Olema RV park 的招牌,原來是一個私人的RV露營區,
開進去一問,還有空位但一夜美金55元,基本人數四人,
第五人起每人要再加收三元,有狗也要再加錢。

比起國家公園或是州郡級的露營區收費和基本人數八人的標準,
私人露營區真是粉貴!
但是在無其他選擇下,ABC領隊非常高興地去繳了費,
逃過被老婆強逼去野宿的慘境!



此拗力馬 Olema 私人露營區門面雖小,腹地卻很廣大,
裡面分好幾區,也有帳棚露營區,還有廁所和沖澡間,
但是人好多好多,讓我再度感嘆加州居大不易!

安頓好營地後,ABC領隊心情一片大好,
提議今夜出去吃大餐,不想吃我煮的RV特餐了,
此時我心裡也正嚮往著黃昏時塔馬妮斯灣(Tomales Bay)的美景,
生怕領隊累了而不敢開口,此提議受到一家老小歡呼讚揚,
ABC領隊好不得意地開著型男紅卡車,載著一家人又往一號公路上去。

一號公路的塔馬妮斯灣有一些生蠔養殖業,路旁看到一家東泥海鮮(Tony's Seafood),
感覺上應該是在地人開的,就決定去這家試試!





走進去後,順著小姐的手指,自己找了張桌子坐下,
點了一些店裡的特色菜和啤酒,雖然招待不很親切,
烤BBQ的不知是否是Tony的男人也一臉的沒表情,
價錢也絕對符合大都會來賓的身價,

但是我們的好心情隨著酒菜上桌而發酵,
還是一家子自High地不得了!

菜一上大家搶著吃,完全忘了照相,
幸好有的菜叫了兩盤,第二盤才想起來照一下!
像是小蝦雞尾酒冷盤,兒子湯匙兩三口就吃完了,
實在也不想掃興喊停照相,笑著看他吃得那麼開懷,
覺得人生特別的美好~~









大家酒足飯飽,天也黑了,到門口還跟ABC領隊比走地上的直線,
看看誰的酒精影響力較少,今夜才不會把車當船地跑進塔馬妮斯灣裡去Boat Camp!

是的! 蕾絲角國家海岸沒有可以開車進入的露營區,卻是有騎馬,健行進入的露營區,
和開船進入的塔馬妮斯灣露營區!




隔天早上退了營地,拉了RV就往熊谷(Bear Valley)遊客中心而去,



遊客中心外有很長的停車位,是為了帶著馬拖車來騎馬的人所設的停車位,
正好可以讓我們放RV拖車。

走進中心,孩子照例去問小管理員課程,史無前例地竟得到 「沒有 」的答案!

我十分懷疑地向前澄清,原來不是「 沒有」,而是 「沒考卷了」!
說是還要去印,大概一小時後才有,不然要我們去燈塔那邊的遊客中心考小管理員。

我們心想這熊谷遊客中心是蕾絲角國家海岸最主要的遊客中心,
這裏若沒有,那燈塔那邊小小的中心會有嗎?

所以決定留在這中心看看教材,影片,逛禮品店買個海報,
這樣準超過一小時了。

當一個半小時過後,孩子上前有禮地請問同一個管理員老太太,
老太太竟然提高聲音地說:As we speak.....
(當我們正在交談時,我相信印表機正在印著呢!)
態度與語調相當地無禮與厭煩的樣子!

我在旁十分訝異地看著老太太,上前帶走孩子,
還是對她道了聲謝,心想著是舊金山都會區華人太多的緣故嗎?
還是這老太太長年處於更年期呢?
但看她對其他著騎馬裝的白人女騎士的詢問,都很親切有禮呢!

加州阿家州,怎讓我有這種近鄉情怯的感覺呢!

我想有時走在路上,雖沒做什麼事,
都會被有攻擊性,狗眼看人低的狗亂吠一通,
當發生那種事時,正常人絕不會與狗一般見識而回吠一番,

聰明之舉絕對是速速離開這可能帶有狂犬病的動物!

若想多事,還可依狗牌號碼向相關單位申訴一番,
但是過客師奶不是個愛惹事的人就是了!

同時間ABC領隊也向年輕貌美的管理員問清了上燈塔的路,
還說RV拖車也可開上去,有位置放的。

我本來是想放拖車在熊谷遊客中心的停車場,單開卡車上去,
但ABC領隊想要給媽媽一個舒服的空間休息,喝茶,上廁所,
所以堅持開RV上燈塔去!我能說不嗎?!

結果一路彎彎繞繞,高高低低,大車小車拖拖跳跳,
都會區沒耐性的轎跑車駕駛員紛紛在山路上冒險超我們的RV,
一路上我們保持安靜以讓領隊專心開車。

到了燈塔停車場,已有另外兩台RV停在那裡,
我們盡量靠邊躲到廁所外的角落上停,



然後ABC領隊帶著小孩先上燈塔去,我陪著媽媽在RV上,
幫媽媽煮壺開水泡杯人蔘茶,安頓好媽媽時,
竟有警察走向我們RV的窗口要趕我們離開!

說我們應該停在陝窄的山路旁,不能停在停車場,
我客氣地說明先生已在燈塔上,我們不知山路已那麼窄,
還可以停RV,難道不會危及雙向的來車嗎?!

更何況媽媽不良於行,我們有停殘障車位的車牌,
警察被我說得無話可說,只得警告我盡快離去,
莫佔車位以免惹人討厭!

我安慰媽媽,要她別怕!好好地在車上看海景喝茶,
我跑上燈塔叫回領隊與小孩就離開此地,
媽媽突然嘆口氣說:

「莫怪以前在枋寮的阿兵哥,看到海就留眼淚.......」

「媽~~~~」
我真是一時憤概語塞地不知從何接話,
這樣大費周章驚險萬分地安排,

結果竟是只能讓媽來此 "看海流眼淚" ??

下了RV一路跑上燈塔,還邊跑邊照相,
才能打量一下這古代印地安 Miwok 族人的故鄉。

往南看,懸崖下的海灣是醉客灣( Drakes Bay)和醉客海灘,
也就是1579年第一個登陸的歐洲人
弗蘭西斯‧醉客爵士 (Sir Francis Drake)登陸的地方。

而後來1603 當 Sebastian Vizcaino 在
羅馬天主教三智者的節日
(the Roman Catholic feast day of the three wise men)
看到這地方時,他將此處依西班牙的傳統以宗教人物來命名為:

"la Punta de los Reyes" or
The Point of the Kings.

(三智王角)。

也就是蕾絲角國家海岸(Point Reyes national Seashore) 名字的由來。

往北向塔馬妮斯角(Point Tomales) 的方向照去,
島的左邊是太平洋,右邊是塔馬妮斯灣。



一路往上跑,最上面就是燈塔的遊客中心,
看到孩子正認真地跟著爸爸研究小管理員考卷上的問題,



孩子說幸好燈塔的管理員阿姨還有一份考卷,
讓哥哥和妹妹一起做,還去燈塔裡上了課,
再做幾個實地觀察就可完成了!

我催著他們快快做完,自己則想跑去燈塔看看,
挖塞! 一看樓梯 嫁泥賊(台語:這麼多),

孩子還小,我看我還是留口氣來養小孩,
這樣拼下去又拼上來,不斷氣也差不多了!



匆匆下山到了停車場,速速離去沒惹上麻煩,
到了小鎮找個停車位才上RV午餐。

這樣緊湊的行程,真是頓覺已由天堂回到人間,
上101開到舊金山,就知暑假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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